关于转发中粮协
“关于进行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年审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粮油企业:
现将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年审和第六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粮协函〔2017〕7号)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阅读函件,并根据要求登录中粮协官网进行网上申报,具体内容简要如下:
一、 年审方法
(一)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初审阶段
1、填报《年审回执表》并发送至省协会
各申报企业于3月10日前,填写《中粮协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年审回执表》(附表:1),并发送至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邮箱:lnslx2016@163.com,协会根据《回执表》的相关信息将各企业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发送给申报企业。
2、网上申报
各申报企业于3月15日前,通过用户名、密码(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提供)登陆中粮协官网(www.chinagrains.org.cn)在线办事--放心粮油申报,在线填报2016年度年审登记表和信息报表。
3、省协会审核
省协会根据各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在线审核,并于3月31日前在线提交至中粮协。
(二)中粮协复核阶段并公告年审结果
中粮协根据各省(区、市)粮食行业协会审核意见进行复审,并在中国粮食行业网上公告年审结果。
二、年审范围
1、中粮协2010年至2016年认定或通过复评的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具体名单请见《中粮协认定的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名单》(见附表2)。
2、不参加年审的企业将取消其示范企业资格。
3、根据中粮协相关函件精神,国家级放心粮油评审及复评的程序是两级评审,即省级粮协(初审+推荐)和中粮协(复审)。现邀请尚未入会的企业,加入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协会将竭诚为各企业服务。
附件1: 关于进行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年审和第六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表1:中粮协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年审回执表
附表2:中粮协认定的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名单
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
2017/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