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粮食局公布了第六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名单。凤城市粮食局等全国20家单位获此殊荣。凤城市粮食局是此次创建工作中,我省唯一获评的一家。国家粮食局号召各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总结和推广示范单位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提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前段时间,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调研员杨卫辰在辽宁省农委粮食监督检查处处长高盛、副调研员赵嘉奇,丹东市粮食局副局长赵玉平、粮食监督检查处处长曹为新的陪同下,对凤城市创建第六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工作进行了实地审核验收。检查组对凤城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给与了高度评价,市粮食局创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验收通过。
凤城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孙传志,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庆贵,副局长张岩及粮食局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审核验收汇报会议。审核验收汇报会议上,杨卫辰等首先听取了全市粮食工作的基本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等汇报,然后观看了市粮食局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幻灯片《忠于职守 履行职能 确保粮食流通秩序》,随后,检查组来到监督检查科办公室,认真查看了粮食局相关档案资料、行政执法办公环境,执法设备等,并对照审核细则,仔细询问,认真逐项测评。
通过对软硬件等条件的测评,检查组对凤城市粮食局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凤城市高度重视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市粮食局能做到夯实执法基础,优化执法环境,创新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加强了辖区内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开展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有效,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并表示市粮食局创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验收通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希望市粮食局今后要进一步履行粮食监督检查职责,有效发挥粮食市场监管职能,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再接再厉,继续前进。
全国粮食流通监督示范单位创建从基本条件、工作制度、执法环境、工作成效等十个方面进行测评,符合标准且评分达到90分以上,方可评为示范单位。一直以来,凤城市粮食局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大力提高执法水平,规范全市粮食流通秩序和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粮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