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顺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抚顺市集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安委【2016】4号)要求,结合市农委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抚顺市农委集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 专项治理行动范围
专项治理覆盖农委系统企业、事业单位。
三、 治理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开展一次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四个清单”管理要求,建立隐患排查台帐,明确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和问题彻底解决。并结合市农委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的通知(抚农发【2016】61号)要求,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事故应急演练。粮食行业重点排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隐患,畜牧行业重点排查涉氨制冷企业隐患。(粮食监督检查处: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