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修订“辽宁好粮油”产品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粮发〔2022〕36号)文件要求,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组织专家于11月26日至12月10日对我省获评第一批“辽宁好粮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复查、复审,对申报第二批“辽宁好粮油”产品遴选的生产企业进行核查。
第一工作组:沈阳市粮油检验监测所原站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雅莲任组长,辽宁省粮食科学研究所原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树成任副组长,组员由本溪市国家粮油质量监测站站长刘玉龙、辽宁省级储备粮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冯秋月、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行业发展部副部长林子越组成。对抚顺、锦州、阜新、朝阳4个市获评第一批 “辽宁好粮油”产品称号的8 家生产企业、4个品类(大米、小米、玉米糁、小米油),遴选了第二批申请“辽宁好粮油”产品的16 家生产企业、 10个品类(大米、糯米、小米、玉米糁、薏仁米、高粱米、食用植物油、红小米、绿豆、花生仁)进行了现场检查。
第二工作组:辽宁省粮食科学研究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周云任组长,辽宁省粮油检验监测所高级经济师于永德任任副组长,组员由锦州市农产品综合质检所副所长顾为、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理化检验一科科长王屾、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综合部副部长陈孟霖组成。对大连、营口、辽阳市共18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其中第一批“辽宁好粮油”产品生产企业17家,共18个产品,其中大米16个、玉米糁1个、小麦粉1个。第二批申报遴选企业4家,其中已获第一批“辽宁好粮油”的3家企业又申报新产品7个;新申报企业1家,共计25个产品进行了现场检查。
第三工作组:辽宁省粮食科学研究所原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董殿文任组长,抚顺市新宾检测站原站长、高级工程师于永华任副组长,组员由大连市粮油检验检测院交易协调科科长金通、喀左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王硕,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信息部部长万佳星组成。对盘锦市获评的第一批 “辽宁好粮油”产品称号的18 家大米加工企业, 22个品牌产品(全部为大米)和第二批 “辽宁好粮油”产品的4 家生产企业, 6个品牌产品(5个大米、1个稻米油)进行了现场检查。
第四工作组: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原站长、高级工程师常智发任组长,昌图辽宁省粮食质量监测站原站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张继双任副组长,组员由新宾满族自治县粮油检验监测站站长郗光学、灯塔市发展改革事务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朱珠、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会员部副部长柳东堯组成。对丹东、沈阳、铁岭3个市获评第一批 “辽宁好粮油”产品称号的13家生产企业、13个品类(大米、小米、小麦粉),遴选了第二批申请“辽宁好粮油”产品的13家生产企业、 29个品类(大米、小米、小麦粉、留胚米、挂面、绿豆、红小豆、食用植物油、玉米糁)进行了现场检查。
各工作组现场考核认真、严谨、负责,对申报产品原料产地、企业经营、信用、生产过程、食品安全认证、资质证书、近三年第三方产品抽检情况及加工车间设备、成品库环境、原料库环境、实验室设备等方面进行了逐项检查。
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辽宁好粮油”工作高度重视,对此次复查、复审、遴选工作做了周密安排,为各工作组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