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县粮食储备库1#仓库(备案编号:XAZB2016-SG-20)已由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2]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安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90%、1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兴安镇霞云桥
建设规模:1层、建筑面积1776.25㎡.
结构类型:钢架结构
合同估算价:约400万元
要求工期:200日历天(注:房屋建筑工程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本工程定额工期205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相配套的道路硬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6年12月16 日至2016年12月22 日,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在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文化路文化新城住建局5楼),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兴安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刷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3图纸按图纸印刷成本售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1月 10日9时30分,地点为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文化路36号文化新城兴安县住建局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及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3-6220644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县储备粮管理公司
地 址: 兴安镇霞云桥
邮 编:541300
联 系 人: 刘建波
电 话: 1897738786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安庆大厦2单元19楼
邮 编: 541000
联 系 人: 陈颖
电 话: 0773-8985398
传 真:0773-8985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