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三期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经贸函【2016】4692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东莞直属库。建设资金为省财政资金、中央投资补助及企业自筹,目前已落实。招标人为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东莞直属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莞市麻涌镇虎门港新沙南港区新港南路1号,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东莞直属库内。
2.1.2建设规模:本期总建筑面积81860㎡,建设内容为58万吨粮食仓容及配套建设相应辅助设施。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三期工程勘察服务,包括本工程规划红线图范围内的地质、测量、钻探专业勘察、土壤氡浓度检测等,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勘察点平面布置图》及《勘察要求》执行本次地质勘察,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三期工程基础施工过程中的现场配合、技术支持、持力层鉴别、参加有关技术协调会等,配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现场的跟踪技术、验收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土壤氡浓度可由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须编入勘察报告中。
2.2.2本工程勘察费约约80万元人民币。
2.2.3勘察周期及支持服务周期
勘察周期及支持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勘察报告审核通过;技术支持和服务周期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投标人合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3投标人2011年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万或以上的勘察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 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 时至11:30时,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大厅窗口)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法人代表签章的有效授权书(原件))装订成册(一套),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须按要求签署及盖章)贰份,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本工程不接受以邮购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东莞直属库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69-8823015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020-85530826-617/18802002498
2016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