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农民合作社带动工程。发挥农民合作社的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指导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农民合作社,开展家庭农场结对帮扶活动,鼓励农民合作社吸收贫困户入社、吸收贫困人口打工创收。
二是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运行质量。指导农民合作社健全内部机制,强化设立程序、运行管理、民主决策、财务核算、利益分配“五个规范”,完善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功能,使其成为引领致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是创新农民合作社扶贫模式。依法依规引导贫困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民合作社流转,形成“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扶贫脱贫模式;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品牌建设、产品质量追溯及互联网+营销创新,使农民合作社成为贫困户增收的“助力器”。
四是加大资金扶贫投入。用好上级农业项目资金,组织开展好农业项目扶贫对接活动,确保各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脱贫攻坚,并将吸纳贫困户入社作为评选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的重要指标和优先条件。
五是搞好总结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农业产业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及时总结农民合作社脱贫攻坚中创造的经验做法,宣传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典型,营造农业产业脱贫攻坚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