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对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切实增强粮食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出明确要求,辽宁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对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五大使命”做出重要部署,为做好新阶段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应突出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治理能力,为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提供坚实的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

加强粮食宏观调控 全力保障粮食市场稳定大局
2022年,辽宁省坚决保障粮食市场稳定供给,引导粮价在合理区间运行,为稳定物价、发展经济、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2023年初召开的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明确,今年要全力做好粮食保供稳价,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力做好预期引导、监测预警、收储调控等具体工作。
持续抓好秋粮收购。定期研判秋粮市场形势,指导企业适机开展收购工作。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引导农民适时适机售粮、常年常时售粮。同时做好为农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五代”服务作用,促进地产粮食提质进档,推动节粮减损,增强农民的议价能力,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提供支持。
做好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工作。依托国家和省级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及时了解掌握市场动态变化,密切关注收购进度、余粮数量、农民售粮、企业收粮意愿,配合中储粮辽宁分公司做好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的监测预警工作。预判粮食市场供求形势,随时做好应对各类突发问题的准备,确保粮油市场供给充足。
加强成品粮储备管理。定期调度应急成品粮实际库存,因地制宜提出本地区应急成品粮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义务、储备品种、质量卫生标准、资金费用补贴标准、轮换方式、监督管理等内容。同时继续推进完善社会责任储备体系,督促规上加工企业积极落实社会责任储备,形成社会责任储备和政府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保障层次丰富新格局。
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全面推行粮食收购资格备案手机APP办理,为企业经营提供便利。持续推进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运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努力缓解粮食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与宣传力度,鼓励建立市级信用保证基金,提升信用保证基金可持续发展能力。
完善粮食安全治理体系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组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来,稳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立法修规、基础建设、产业发展等任务,增强了全省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的信心。下步工作中必须继续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保障“十四五”时期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目标如期实现。
加强粮食储备管理。认真落实《“十四五”时期保障粮食安全行动方案》,不断优化和调整粮食储备规模和布局,切实抓好省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同时做好秋粮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地方储备粮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考核,为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依据国家即将出台考核办法等规定,研究制定辽宁省《市级党委和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市级党委和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进一步统筹细化评分标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同时按照“省级层面找短板、市级层面列清单”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全力补齐辽宁省粮食安全工作的短板。
做好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利用“12325”热线和信息化系统开展储备粮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各承储库上传数据质量水平,优化完善平台监管功能,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紧紧抓住当下工作有利时机,积极开展粮食执法体系建设调研,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充实粮食执法机构人员力量,提高粮食执法能力和水平。
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将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作为落实党的二十大的重要举措,增强责任意识和标准意识,加强产业谋划,补足产业发展短板,全力保障“六大提升行动”落实落地。加大“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督导力度,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按照验收和绩效评价办法,扎实做好收尾工作。
推进立法修规工作。加强《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做好《辽宁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全力推进《辽宁省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立法工作,确保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依法审核,地方储备粮管理依法开展。
做好应急保障与物资管理 坚决守好安全发展底线
辽宁省粮食生产实现“十九连丰”,粮食储备充足,建立涵盖粮食应急储运、加工、配送、供应各环节的应急保障体系,应急保供能力稳步提升。
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为中心,以现有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和应急供应网点为基础,制定应急供应网点的布局和标准,提升主食加工能力。依托“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园区、基地)、军粮应急保障基地,建设集储备加工、物流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提升区域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两个安全”现场作业为重点,认真组织好本地区防火防爆等风险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等安全工作制度,随时准备好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态风险,确保人财安全、粮食安全、生产安全。适时开展粮食流通行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切实提高行业安全水平。
深入落实改革任务。扎实推进重点项目落实,结合全省物资储备布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及地方对接,探索完善生活物资储备基地建设,盘活用好现有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库。
加强救灾物资管理。做好省级救灾物资招标采购工作,及早开展省级救灾物资采购任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力争年度内完成物资入库验收及资金拨付等工作。抓紧落实成品油储备安全保障工作,研究制定成品油储备工作方案,明确储备方式与贷款主体,完成成品油储备任务。
突出政治机关建设,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在新征程上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制定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学习,集中开展宣讲,精心组织宣传,把大会精神贯彻到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各方面,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进一步深化粮食购销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坚决落实纪委监委惩治系统性腐败问题常态化举措,紧盯监督管理高风险领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推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巡视反馈具体问题,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从根本上解决粮食安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强化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着力增强规范管理、执法监管、风险研判、应对挑战等方面能力。
(作者为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