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营口金桥粮食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的政策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己任,积极推动粮食安全的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模式创新,在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要求的前提下,探索出了“库企合作”互惠共赢的粮食管理新机制。粮食收储调控能力、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粮食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粮食供给结构不断优化,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实现了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全产业链发展,成效显著。“库企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营口金桥粮食集团基本情况
营口金桥粮食集团是由大石桥市政府批准,市国资局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金2亿元,国有资产1.94亿元。集团下设三家储备公司,分别是大石桥市高坎储备粮有限公司、大石桥市沟沿储备粮有限公司、大石桥市水源储备粮有限公司。集团拥有现代化储粮仓容30万吨,目前承担省级储备水稻3.2万吨,其中高坎储备粮有限公司承储1.6万吨、水源储备粮有限公司承储1.6万吨;承担营口市级储备水稻0.6万吨,由沟沿储备粮有限公司承储;承担营口市级应急储备大米2600吨,由水源储备粮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承储中储粮大豆11.8万吨,由沟沿储备粮有限公司承储。截止目前,集团已运营5年半,高坎、水源两家储备粮公司承储省级储备粮已有18年,开展库企合作8年。
二、“库企合作”的背景及模式
一是国有存储企业举步维艰。2015年前,我市共有高坎、沟沿、水源三家国有存储企业,总仓容6.7万吨,承担省级储备粮2万吨,县级储备粮0.6万吨。由于三家国有存储企业自有的加工设备老旧,工艺及产能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和省储备粮要求的必须有加工转化能力存在差距,造成只能储原粮卖原粮,形成了储粮容易销粮难、市场竞争力差、不能与市场完全接轨的困境,储备粮价差补贴后没有利润收入,因此三家国有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困难重重。
二是民营加工企业能力不足。我市是营口地区稻谷主产区,年产稻谷40万吨,民营个体加工稻谷历史悠久,但多为家庭小作坊式生产,主要是满足当地居民食用大米的初加工。2000年前后,一些加工企业开始初具规模,但受场地、人员、资金、技术等众多因素限制,每家年加工量最多在4至5千吨左右,且生产成本高,经营效益差。直到2010年,我市几家加工企业经过努力实现了年加工量达到1万吨以上。但无仓容储原粮、无场地扩大再生产、融资成本高、资金不足、设备和加工工艺提升缓慢等新的问题又呈现出来,已经满足不了市场客户需求,企业经营一度停滞不前。
三是打破困境迫在眉睫。为了摆脱国有存储企业储备粮轮换亏损这一困境,保证地方储备粮数量质量双安全,基于对地方储备粮安全负责、对企业发展负责的原则,经过多次考察和论证,在严格遵守地方储备粮管理规范的前提下,决定改革创新,实行“库企合作”模式管理地方储备粮,国有存储企业利用闲置场地设备引进当地初具规模信誉好的民营加工企业进库建厂。三家民营企业各投资1千万元左右,分别在三个库区内投建一座现代化稻谷加工厂,即营口志诚米业有限公司在高坎储备粮有限公司院内投建完成300吨加工能力的生产线;营口禾丰源米业有限公司在沟沿储备粮有限公司院内投建完成300吨加工能力的生产线;营口渤海米业有限公司在水源储备粮有限公司院内投建完成300吨加工能力的生产线。“库企合作”模式全面开启。国有存储企业负责仓储保管,民营加工企业放开手脚,一心一意开拓市场,延长了产业链,国有存储企业的经营困难也得到了有效解决,实现了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新局面。
“库企合作”的具体方式:国有存储企业承担的地方储备粮轮换工作均由国有仓储企业和民营加工企业共同负责完成,以国有仓储企业为主,民营加工企业为辅,实行双监双管(国有企业和民营加工企业互相监督、共同管理),要求必须执行国家储备粮管理政策。
一是地方储备粮轮出销售工作由国有存储企业和民营加工企业共同完成。稻谷经两年储存期后轮出销售时,实行“先款后货”,由民营加工企业按照当年储备粮轮换指导价购买轮出的稻谷,同时约定必须按规定的轮换期内完成。
二是地方储备粮轮入采购工作由国有存储企业和民营加工企业共同完成。秋粮收购时由民营加工企业用自有资金组织收购并进行烘干整理。实行“先货后款”,经双方检验将符合地方储备粮标准的稻谷,经检斤存储在地方储备粮指定货位,由国有存储企业按当年储备粮轮换指导价购买轮入稻谷。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进入常态化保管,完成当年轮入工作。
三是其他约定。储备粮在保管轮换过程中产生量的溢损均由民营加工企业承担。如果在保管过程中由于保管不当发生的粮食变质,由国有存储企业承担。当国家政策调整和储备粮急需调用时,民营加工企业必须无任何理由服从,国有存储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三、“库企合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库企合作”,将民营资本与国有闲置资产有机融合,国有存储企业既彻底摆脱了政策性储备粮轮换亏损的问题,实现了储备粮保管补贴和价差补贴全额收入,解决了国有存储企业在粮食轮换过程中打不开市场,不能与市场接轨的问题,实现了轮换效益最大化。同时,民营加工企业无仓容、无原粮保管技术等问题也得到了有效解决,实现了国有存储企业和民营加工企业互补双赢,不断推动我市粮食产业向高质量发展。
(一)扭亏增盈,完善设施,提高储备粮安全保障能力
截止目前,我市三家国有存储企业政策性储备粮每家年利润在150万元左右,全年合计450万元,“库企合作”8年以来累计盈余3600万元。三家国有存储企业利用盈余资金和上级政策资金,新建和改造升级高标准仓容28万吨,其中大石桥高坎储备粮有限公司7.2万吨,大石桥市沟沿储备粮有限公司15万吨(整体新建库区),大石桥市水源储备粮有限公司5.8万吨,并全部取得了省储粮承储资格。
利用“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资金在大石桥市沟沿储备粮有限公司新建日产300吨大米加工车间一座,进一步加强了粮食转化能力;利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完善了检化验设备设施,培训了一批检验保管人员,现有18人持有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检验和保管资质证书,有足够能力满足地方储备粮的日常检验保管,有较强实力保障储备粮数量质量安全,确保承储的储备粮在国家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
(二)共同参与,互相监督,促进地方储备粮规范管理
“库企合作”后,粮食轮出轮入均由合作企业参与,收购时共同检验,验质定等,对不合格的粮食坚决清退,有效的杜绝了“人情粮”、“关系粮”入库。收到合格的好粮存放在新建现代化准低温储粮仓内,确保了轮换出库时,粮食品质基本没有改变,给民营企业加工带来了良好的收益。合作共管、相互监督下,储备粮轮换工作也没有压力,从而杜绝了“以陈顶新、转圈粮、升溢粮、坑农粮、空气粮”等现象发生,更好的保障了地方储备粮食的安全。
(三)原粮稳定、品质提高、提升加工企业的品牌效益
充足的原粮是民营稻谷加工企业的根本保障。国有存储企业利用闲置的准低温储藏库为民营加工企业储存稻谷,国有存储企业的专业团队为民营加工企业科学保管原粮,既保证了原粮品质,又避免了因加工企业不懂保管业务造成的粮食损失,减轻了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同时国有企业增加了仓储保管收入。“库企合作”后在每年的储备粮轮换过程中,民营加工企业都全程参与,粮食收购时做到品种分开不掺杂,轮换加工时,大米品相一致,粒粒相同、口感一致、软糯适中,品质得到了提高。在省政府“质量强省”发展战略中,率先研究创新粮食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赢得了全国各地客户的广泛认可,加工经营量逐年增加。近年来志诚米业最高加工量达6.8万吨,禾丰源米业最高加工量达10万吨,渤海米业最高加工量达8万吨。“库企合作”模式的实施,让民营加工企业如鱼得水、轻装上阵,一心一意闯市场。营口禾丰源米业有限公司制定了“蟹田盐丰”“和家粥礼杂粮”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和“中国好粮油”标准;营口渤海米业有限公司制定了“渤海明珠留胚米”“蟹田生态大米”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和“中国好粮油”标准。营口市粮食行业按照省政府“标准强省”的要求,在全省粮食行业率先开展制定企业标准活动,用标准引领、强化质量管控、精耕细作、开拓新产品,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标准的作用突显。大石桥市粮食加工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市粮食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带领、引领下,深入耕耘,注重品牌建设,打造培育一批具有本企业、本区域特点、特色有影响力的品牌。营口志诚米业有限公司打造了“风吹稻香”“营实”“蟹米匠”三个营口大米品牌;营口禾丰源米业有限公司打造了“禾丰圆满”“旺旭田”“营海”三个营口大米品牌;营口渤海米业有限公司打造了“渤海明珠”“卧龙湾”“亲淘”三个营口大米品牌;营口金桥粮食集团培育了“禾泽乡”营口大米品牌。品牌的影响力、“品牌强市”、“品牌兴企”的效果正在形成,营口大米在全国市场销售份额逐年递增,企业效益、农民收入大幅增加,为乡村发展振兴,为“品牌强省”做出了粮食人的贡献。
(四)工艺设备升级、规模扩大,助力加工企业做大做强
民营加工企业通过“库企合作”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后,对生产设备进行了逐步改造升级,三家“库企合作”民营加工企业装备了世界领先的布勒制米生产线和日本佐竹生产线,年加工能力达到30万吨以上,同时对成品库、原粮库、副料库规模也进行了升级改造,做到了成品库房无尘化、电动叉车装卸清洁化、生产观光一体化,以一流环境、一流设备,一流产品,一跃成为本地区粮食加工行业龙头企业。营口志诚米业有限公司被评为省级粮食加工龙头企业、“辽宁好粮油”品牌企业;营口禾丰源米业有限公司和营口渤海米业有限公司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中国好粮油”品牌企业。禾丰源米业有限公司在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承担军粮供应任务,且每年的供应量都在增加。三家民营加工企业都被国家评定为国家应急加工企业。通过“库企合作”,为民营加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了新平台,减少了运输和仓储生产成本,降低了财务费用支出,提高了企业收益,在自身逐步做大做强的同时,也成为本地区农业经济的一个重要增长点。
(五)订单种植、粮食银行,带动农民收益不断增加
近年来,三家“库企合作”民营加工企业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农民增收。一是通过采取订单种植模式,即民营加工企业根据年初签订的销售订单和收购合同,指导农户种植指定品种,秋收时全部收购,并且收购价格每斤同期高于其它品种3分钱,实现农户每亩地增收50元。二是开展“粮食银行”行动,进一步推动民企、农户、国企的合作,周边农户将秋收的粮食销售给民营加工企业存放在粮库仓内,采取自愿结算方式,价格平稳时按时间结算粮食本金加利息,价格上涨时按最高价结算、价格下降时结算不掉价,按入库时基准价执行,期间损耗由加工企业承担,通过开展“粮食银行”行动,既给民营加工企业解决了集中收购粮食需要大量资金的难题,又为农户带来了可观的收益,平均农户每亩地增收90元,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进一步确保了粮食种植安全。
(六)拓展渠道、争取代储,增加了国有存储企业经营收入
“种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三家国有存储企业通过库企合作取得经济效益后,维修改造升级高标准仓容28万吨。同时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整体轮换能力、仓储保管能力及抗风险应急应变能力都有了很大提升,得到了本地区中储粮的认可。三家国有存储企业承接了中储粮委托代储或租仓储存业务,近年来为中储粮储存轮换玉米、水稻、大豆累计40余万吨,为企业带来收益250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益。
实践证明,创新之举来之不易、成效显著,“库企合作”还需要我们不断深化和完善,采取更多的方法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下一步充分发挥大石桥市“北粮南运”的物流节点作用,大力提升粮食加工转化能力,更加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紧扣绿色、生态、环保、节能要求,聚焦国家粮食储备安全核心职能,以绿色仓储为抓手,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同时结合我市地理区位优势、水稻主产区优势、国企资源优势、加工生产优势、库企合作优势,更加有效地推动粮食产业“六大提升行动”,实现科学储粮,品质保障能力和安全可靠度的再提高,推动粮食储备高质量发展,更好的保障国家及地方储备粮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