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组织大连市粮油检验检测院、沈阳市粮油检验监测所等单位的专家技术人员为东港市五四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五四农场留胚米》、营口渤海米业有限公司制定的《蟹田生态大米》和《渤海明珠留胚米》三个企业标准,于2023年3月3-5日分别在东港、营口两地通过了专家评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原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唐瑞明,国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谢健,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会长、高级工程师魏剑英,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处长郑怀海,大连市粮油检验检测院院长、高级工程师张明先,沈阳市粮油检验监测所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徐波,辽宁省粮油检验监测所原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崔国华等专家、学者分别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此次会议。


成立标准专家评审委员会:唐瑞明同志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谢健同志担任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郑怀海、魏剑英、张明先、徐波、崔国华等专家担任。

审定会上,标准起草单位介绍了标准起草的主要依据、查新查证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情况;结合二个企业实际,经过充分研究论证,确立标准的总体框架、主要参数。并对主要参数进行反复测试验证,实验数据证明各项指标的设定符合企业产品要求,满足加工工艺,各项指标先进合理。
评审专家一致认为:三个企业标准文本编制规范名词、术语和定义清晰准确,检验方法和规程科学、全面。标准中各项指标(参数)设置科学、合理,基础指标全部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要求,核心指标严于国家标准要求,达到同类标准领先水平。
专家建议:请标准起草工作小组按照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尽快完成有关条款的修补完善工作。及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备。同时也建议企业尽快使用相关标准,为企业争得市场、创建品牌、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魏剑英会长在会上指出:我们省协会组织专家团队为二个企业制定三个标准是落实省政府“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助企、服企”,高质量发展、用标准引领行业振兴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深入推进优质粮油工程,致力于优粮优种、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在“五优联动”上下足功夫,特别是在制定粮油团体标准基础上,又成功制定了“留胚米”等企业标准,助力于企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发挥企业效能和作用。希望二家企业以制定企业标准为契机,提升产品质量,提升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