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辽宁鸭绿江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组织沈阳市粮油检验检测所、大连市粮油检验检测院等单位共同为贵企业制定企业标准。9月25日在辽宁鸭绿江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了辽宁鸭绿江米业(集团)有限公司《鸭绿江壹号大米》、《鸭绿江越光大米》企业标准专家评审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原主任、国家粮食标准技术委员会原主任教授高工唐瑞明、辽宁省和物资储备局规划建设处处长李杰夫、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处长郑怀海、辽宁省储备粮食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魏剑英、辽宁省粮油检验检测所教授高工崔国华、沈阳市粮油检验监测所高级工程师高虹、大连市粮油检验监测院高级工程师万小乐、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科长李贵家参加了评审会。东港市发改局副主任、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孙洪伟、东港市粮食行业协会会长顾声宏、辽宁鸭绿江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谢铁义、厂长阮树乐等领导出席了评审会。
首先,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唐瑞明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委员由李杰夫、郑怀海、魏剑英、崔国华同志担任。

沈阳市粮食检验监测所高级工程师高虹做辽宁鸭绿江米业(集团)有限公司《鸭绿江壹号大米》、《鸭绿江越光大米》企业标准汇报。

听取汇报后,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崔国华对《鸭绿江壹号大米》、《鸭绿江越光大米》“质量要求”中指标限量设定提出了意见并修改。

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郑怀海对《鸭绿江越光大米》“鸭绿江越光大米”定义描述的规范和“型式检验”规定的规范性提出意见并修改。

在标准审定中,各位专家分别就标准的制定、征求意见、修改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审定,针对相关标准的修改在会上逐项进行讨论审定修改。专家组专家一致认为《鸭绿江壹号大米》、《鸭绿江越光大米》两个标准的制定符合鸭绿江米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企业用标准引领生产,用标准规范企业生产过程,用标准引领企业创造品牌,用标准指导消费,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向更高、更好的方向发展。

